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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和大家談過有關業餘足球聯盟(以下簡稱TAFL)的想法,今天來聊聊有關這個TAFL的一些規定和組織架構。

TAFL既然是為業餘球友所設計,因此他的參賽資格一定要與甲組或是大專等比賽有所區隔。首先,也是我認為最最重要的一點,也就是參賽球員必須是業餘的。

你或許會懷疑,在台灣那來職業球員?所有球員不都是業餘的?目前來說是的,但這話在將來就有可能要改一改,據我所知,台灣已經有人在籌劃推動職業足球聯賽,7月號的《足球主義》裡我也做了一個專訪,大家有興趣了解可以去看看,我不在這裡多談。

儘管台灣目前沒有職業聯賽,但半職業性質的甲組聯賽也是存在的,因此,擁有現役甲組球員身分的選手不得參加TAFL。之所以如此規定,我的想法有3:

1.甲組球員有他們自己的聯賽可以踢。

2.甲組球員的實力凌駕業餘球員,如果允許他們參加,將剝奪許多業餘球員上場踢球的樂趣。

3.避免有球隊為了想贏冠軍而請甲組球員當槍手。(這部份下面會再談到)

除了甲組球員外,大專甲組、現役國腳(含青年國腳)、體保生也都在禁止之列,理由基本上與上述相同。

除了以上的「甲組」實力球員在排除之列外,其他球員都可以自由組隊報名參加,但上周我提過,由於學生們都有高中聯賽、大專盃等比賽可以參加,因此之故,參賽球隊不接受學校校隊社團報名(已畢業校友可以用學校校友隊之名參加),而且具有學生身分的球員以不超過全隊20%為限。

TAFL的比賽模式

TAFL既稱作聯盟,比賽當然是採用聯賽方式,我的想法是聯賽共接受20支球隊參加,採用如同歐洲各大聯賽的雙循環賽程,賽季約由每年8月至隔年5月,每支球隊共踢38場,積分最高者為冠軍,如積分相同則比較淨球數、再比較進球、失球、交手紀錄。

由於每年的賽季漫長,必定會遇上學生考試的問題,為免有球隊因為人數不足無法比賽,因此才會有上述規定每隊的學生球員不得超過20%的限制。也由於擔心球隊人員不足,報名參賽之球隊以20人為下限,不足20人之球隊恕不接受參加聯賽,但仍可參加TAFL的其他比賽。

據參加多次老鷹盃的經驗,光是北部地區就可能超過這個數目,如果加上其他縣市會很可觀,但由於聯賽幾乎是每周舉行一天,其他縣市球隊能否如期參賽不無疑問(因為有交通、住宿等牽涉到經費的問題),因此報名參賽的球隊需要繳交一筆保證金,如有退賽或棄權超過兩場保證金將全數沒收。另外,為了使比賽展現體育運動的清新健康、遠離暴力,如有打架、不服裁判、球員領紅牌等事情發生,將罰扣部份保證金,如果保證金歸零(也就是罰完了),球隊可能會被逐出聯盟。

TAFL的組織架構

TAFL雖然是業餘聯盟,但我的構想是,聯盟的工作繁重,還是需要一些全職的工作人員。

TAFL設有主席一人,副主席一人,另有一個由各會員球隊推派的代表組成的委員會。領薪水上班的則有場地與裁判組、紀錄組和其他雜務(暫時沒有想到)的工作人員。

場地與裁判組負責每年球季的安排,包括租借場地、與各支球隊敲定比賽時間、聯絡裁判到場執法等。紀錄組則是負責每場比賽的賽後紀錄(最好有錄影存檔)、資料整理並在網站上公布。

TAFL有獎金嗎?

TAFL是業餘聯盟,但業餘不一定就找不到贊助,除了工作人員要支領薪水外,聯賽的冠軍也可能會有獎盃加上獎金,所以才會有上述避免球隊找甲組球員當槍手的規定。

除了20支球隊可以參加聯賽外,其他稍晚加入或是人數不足20人之球隊,可以參加聯盟上下半球季各舉辦一次的盃賽(由非聯盟球隊參加),上下半球季的盃賽冠、亞軍共4支球隊可以爭取升入聯賽的資格。

升級辦法有4種:

1.如果上下半球季的冠、亞軍都是相同的兩支球隊,就由這兩隊直接升級。(升2降2)

2.如果冠軍相同但亞軍不同,冠軍球隊直接升級、亞軍球隊進行附加賽爭1個名額。(升2降2)

3.如果冠軍不同但亞軍相同,冠軍兩隊直接升級,亞軍與聯賽倒數第3進行附加賽。(升3降3或升2降2)

4.如果冠軍不同亞軍也不同,冠軍兩隊直接升級,亞軍兩隊進行附加賽,勝隊再與聯賽倒數第3進行附加賽。(升3降3或升2降2)

說了那麼多,我想還是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,甚至可能只是空中樓閣,還望有興趣的球隊可以來信與我交流,也希望足壇前輩不吝指教。如果有企業願意支持足球運動的發展,那就更加是球友們的一大福音了。

(2003年7月9日登於蕃薯藤運動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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