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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傳出,剛獲得中華職棒總冠軍的La New熊隊打算不玩了,希望有大企業能夠接手,消息震撼整個棒球界。La New老闆劉保佑事後出面澄清,他並不是要賣球隊,只是憂心目前職棒經營環境愈來愈困難,因而呼籲各界重視這個問題。

劉保佑表示,他建議立法修訂「租稅獎勵條例」,讓國內大企業有誘因參與職棒運動,提升國內職棒環境.他還在聲明稿中指出,如果職棒制度健全,大企業相繼投入,職棒之路才能長久,因此「只要大企業對經營熊隊有興趣,我不會拒絕接觸與合作,絕不是如部分媒體所言,有賣球隊的想法及意圖。」

有不少評論者指出,劉保佑的用意並非真的要賣球隊,而是突顯職棒存在已久的問題,希望大家正視。那為什麼要在拿到總冠軍的當天向媒體透露呢?因為拿到總冠軍說話才夠大聲,才能站在制高點,得到所有媒體的關注,以及球迷和輿論的普遍支持。

果不其然,隔天的報紙紛紛以頭版報導相關議題,政府馬上也作出回應,表示「企業減稅」可以研究,明年「運動彩券」以中華職棒作為標的物也可以討論。

姑且不論這次的職棒風暴是否已經平息,但如果政府因為這次La New事件而在政策上有所改變,對其他職業運動的開展,也未嘗不是好事一樁。

筆者向來關心足球,寫的也是足球,當然想要談的也是足球。

職業足球一直是筆者心目中,唯一能提升台灣足球水平的方法,即使今日不做,遲早也要往這條路上走。除非足協根本無心於推展台灣的足球運動,否則不會不知,台灣足球的水平與亞洲強國越差越多(我國在亞洲只被列為第4等級,也就是最後一級的隊伍),更遑論與世界強權之間的巨大鴻溝。

為什麼要有職業足球,如何推展職業足球……這類的相關話題,筆者在此寫過無數次,不必一再闡述,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查閱。白字黑紙寫得清清楚楚,想賴也賴不掉。

足球迷大部份都會同意,也都希望有我們自己的職業聯盟,但什麼時候是最適合推動的時機,則可能眾說紛紜。

有人認為時機已經過了,有人認為不能等要馬上開始,也有人認為時機還未到。有人建議應先推展國小國中的足球,也有人建議應由上往下,先成立職業聯盟,然後向下紮根,自然水到渠成。

或許各種說法都對,都有它的道理,但有一點更重要的是,政府抱持什麼樣的態度。是支持、鼓勵、獎勵,還是反對、放任、放棄?

如果La New熊登高一呼,真的讓政府對職業運動作出重大的政策改變,那麼足球、籃球甚至排球也都可以比照辦理。

對企業(尤其是大企業)來講,如果投資職業運動的支出可以抵稅(如果能比照南韓職籃成立之初全額抵稅那就最好了),當然就有足夠誘因讓企業相繼投入。SBL很可能會是第一個「起義」轉入職業的聯盟,企業足球聯賽和企業排球聯賽,也就有了值得考量的理由。

(2006年11月1日登於蕃薯藤運動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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